2017年9月27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,研究进一步深化营改增试点、完善相关财税政策等工作。中新社 刘震 摄
营业税与增值税主要差异对比图
项目 | 营业税 | 增值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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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 | 不作分区 | 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,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|
征管单位 | 地税机关 | 国税机关 |
计税原理及特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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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税基础不同 | 营业额 | 不含税销售额 |
应纳税额计算 | 应纳税额=营业额*税率 | 一般计税方法: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-进项税额=不含税销售额*税率-可抵扣进项税 简易计税方法:应纳税额=不含税销售额*征收率 |
税率(或征收率) | 按不同的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,3%~20%不等 | 按行业类型和纳税人身份不同分为17%、13%、11%、6%、5%、3% |
可抵扣进项税 | 不涉及 | 实行“以票控税”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(180天)认证后,可抵扣进项税 |
发票 | 不区分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| 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,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“金税工程”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|
纳税地点 | 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,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|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(市)的,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,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|
征管特点 | 简单、易行 | 增值税计征复杂、征管严格、法律责任重大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、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|
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定,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。
当天会议通过《国务院关于废止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〉和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〉的决定(草案)》。
李克强指出,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,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,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,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。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,必须修改相应法规,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。
2012年,上海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。李克强在10月30日的常务会议上指出,当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结构矛盾凸显等因素的影响,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,财政收入也出现增速下滑势头。但政府没有选择加大征税力度,而是“放水养鱼”,通过扩大营改增范围和试点,进一步推进减税力度。“在当时那种形势下实施以营改增为主的减税措施,现在回头看称得上是一着‘险棋’,但我们硬是挺了过来。”总理说。
他说:“为确保稳妥有序,我们按地区、按行业逐步扩大试点,最后啃下四大‘硬骨头’行业,实现了营改增全面推开。”
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副秘书长玉木林太郎评价,中国对增值税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,尽管困难很多,但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、先进的征管手段和高效的宣传培训,有效防范了改革风险,取得了显著成绩。美国《华尔街日报》则称,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全球增值税改革具有开创意义。
相关数据表明,营改增不仅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,目前已累计减少企业税负1.7万亿元,而且有效扩大了税基,2017年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14万户,更突出的是有力推动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今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长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8.8%。
“实践证明,营改增成效超出了我们的预期,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,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。”总理说。
李克强会上要求,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取得的成果,继续完善政策。“目前对部分行业实施的过渡性政策和‘打补丁’办法保持不变。”李克强说,“下一步根据改革实践细化完善政策。”
当天会议通过《国务院关于废止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〉和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〉的决定(草案)》,决定全面取消营业税,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,将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,并明确相应税率。根据13%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,将销售或进口粮食、图书、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%降至11%。
李克强最后强调,营改增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,各部门决不能松懈,要不断深化这项改革,努力推动我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。(王小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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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http://www.gov.cn/premier/2017-11/02/content_5236650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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